愛妻遭友性侵!爆氣夫用賓士「暗夜強押到墓地」暴打 他拖血路回家

▲▼指節銅套(knuckleduster)。(圖/CFP)

▲得知妻子被性侵的陳寺恩,用指節銅套和利刃攻擊並質問黃偉豪,導致他傷痕累累。(示意圖/CFP)

記者葉睿涵/綜合報導

新加坡32歲男子陳寺恩因妻子聲稱被友人黃偉豪(音譯,Douglas Wong Wei Hao)性侵,氣急之下叫來好友黃俊,一同開賓士誘騙黃偉豪到墓地,再用武器暴打對方。3人出完氣後,將黃偉豪隨意丟包在他家樓下,導致黃偉豪必須一路爬回家,還在路上留下一條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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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媒體報導,陳寺恩(音譯,Andre Chen Si'En)在2020年5月10日接獲妻子的訊息,聲稱29歲的黃偉豪在5月8日晚間對她施暴,於是氣急敗壞的陳寺恩便找來同謀黃俊一同展開復仇計劃。報導稱,儘管27歲的黃俊(音譯,Gervan Wong Jun)並不認識黃偉豪,但黃俊依舊答應陳寺恩與其妻子一起「解決」此事。

於是,3人準備了一些指節銅套(knuckleduster)、彈簧刀和鐵棍,還特別租了一輛賓士,假意邀約黃偉豪一同喝酒,接著再於凌晨3點將黃偉豪載到蔡厝港墳場,以指節銅套和鐵棍暴打並質問黃偉豪,甚至還用利刀刺傷對方的雙腿,直至3人都打到累了之後,才終於停手。

清晨5點30分,陳寺恩等人命令早已傷痕累累的黃偉豪自己爬上車,並將他隨意丟包在家樓下。頭皮有一塊肉剝落、下肢受傷、手腳骨折,甚至還出現硬膜下血腫(subdural hematoma)的黃偉豪,在留下一條血路後,終於緩緩地爬回了家中,並被家人送到醫院、報警處理。

陳寺恩等人在同日下午3點30分被警方捕獲,而法庭也在今年8月25日,以「不受控制的殘暴行為」的罪名,將陳寺恩判監8年,外加鞭刑9下,而其同謀則被判監7年7個月,外加鞭刑6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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