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成青少年曾偷買酒! 立委促修法「網路販酒」讓NGO怒批殺人元凶

▲▼喝酒。(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立委促修法開放網路販酒,讓NGO團體憂心加劇青少年偷買酒情況。(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立委8月30日將召開「修正《菸酒管理法》第30條,開放網路販酒」公聽會,打算修法開放網路賣酒,引發NGO質疑恐成殺人元凶,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臺灣成癮學會、臺灣酒害防治協會聯合發表嚴正聲明,強調「基於保護兒少身心健康與杜絕酒精危害,極力反對開放網路販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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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青少年飲酒現象令人憂心,根據2019年國健署青少年健康行為調查報告指出,青少年曾經喝酒比例超過7成,超過4成都是自行購買。消基會於2013年進行秘密客調查,8成商店違規賣酒給青少年,14縣市與4大超商全淪陷,實體通路與商店為青少年取得酒品主要管道。

根據兒少法規定「兒童及少年不得吸菸、飲酒、嚼檳榔。任何人均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該物質、物品予兒童及少年」,但今年3月新北市淡水地區發生16歲高中生,與同學在餐廳喝酒慶生後,帶著酒意跳進淡水河溺斃,該餐廳業者違法販售酒品給青少年。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臺灣成癮學會、臺灣酒害防治協會聯合發表嚴正聲明指出,青少年飲酒會導致妨礙腦部發育、記憶力專注力下降、生殖系統病變、影響睡眠、肥胖與酒精成癮等問題,青少年大腦尚未成熟,飲酒容易造成暴飲並導致傷亡。

三大協會聲明表示,根據2012年WHO公布,全球約130萬名青少年死亡,飲酒為死亡主因之一;美國國家酒精濫用與酒癮研究院(NIAAA)資料顯示,14歲開始飲酒會比21歲以後開始飲酒,酒精成癮的風險為成人的7倍;此外,我國近5年因酒駕違規交通事故造成青少年死傷人數達1,211人,占比還逐年增加。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關係著國家與社會的繁榮與進步,酒精對青少年之危害,為國家安全問題。

▲國內酒駕事件頻傳。(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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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有立委8月30日將召開「修正《菸酒管理法》第30條,開放網路販酒」公聽會,讓三大協會憂心不已,協會強調,主張開放網路販酒之立委與業者提出「網路科技進步得以身分辨識、許多國家採取輔以管制機制方式開放網路販酒」等主張,但實際上難以把關購買者身分,恐怕將成殺人元凶。

協會嚴正提出4大聲明,包括第一,金管會提出信用卡或是電子支付,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第二,2012年美國進行未成年人網路購買酒品調查,45%未成年人可成功購得;第三,WHO針對減少酒害政策中提出要監管和限制酒精的可得性,特别是向青少年銷售;第四,開放網路販酒之國家,各自訂定該國酒精政策與相關法律,限制販售時間、場所、銷售方式等。

三大協會強調,如今,我國現有販酒通路與業者,許多未落實執行年齡識別驗證,「一旦開放網路販酒,增加青少年取得酒品之高風險,無疑是開倒車,對青少年造成酒害與酒駕嚴重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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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表示,某網路電商於今年1月,大肆於網路違法開賣酒品,主管機關累次開罰,該業者我行我素,公然挑戰公權力。網路販酒就是違法,業者藐視法律膽大妄為,如今在業者極力遊說與立委力促修法下,只著眼商業利益,無視酒精對青少年身心危害,正一步步侵蝕國家基石。本會在此表達反對網路開放販酒之立場,呼籲國人嚴正關切此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