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政府獲判敗訴!與美私募基金爭訟10年 須賠款2.1億美元

▲▼KEB韓國外匯銀行。(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KEB韓國外換銀行。(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羅翊宬/編譯

南韓政府在一場國際訴訟敗訴,必須賠償美國私募股權基金「龍星基金」(Lone Star Funds)約2億1650萬美元,若以1美元兌換1300韓元的匯率去做換算,則高達2800億韓元,且還得加上約1000億韓元的利息。其實,雙方的這場訴訟紛爭長達10年,起因是龍星基金不滿當初出售韓國外換銀行時,遭到南韓政府延遲批准,導致產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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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韓聯社》,南韓法務部今(31)日上午宣布,世界銀行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ICSID)在這場國際仲裁案件中,判決南韓政府必須賠償龍星基金所提出損害賠償金的4.6%,為2億1650萬美元(約2800億韓元)。

龍星基金宣稱,南韓政府2012年11月「不當介入」韓國外換銀行(現已被韓亞金融集團收購合併,成立KEB韓亞銀行)的出售過程,導致龍星基金損失約46億7950萬美元,因此透過投資者—國家爭端解決(ISDS)而提起國際訴訟。

總部成立在比利時的美國私募股權基金龍星基金,於2003年以1兆3834億韓元收購韓國外換銀行;2006年5月,龍星基金同意將65%股權以超過60億美元價格出售給韓國國民銀行,但交易最後卻無疾而終;2007年,匯豐(HSBC)以63.17億美元收購韓國外換銀行51%股權,但因龍星基金與南韓政府所涉及的訴訟尚未解決,交易未獲南韓政府批准,匯豐於2008年9月宣布取消交易。

最後,龍星基金於2012年將韓國外換銀行的51.02%股權,以3兆9157億韓元全數出售給韓亞金融集團。即便龍星基金出售韓國外換銀行的價格比起當初收購時高出許多,中間賺取不少價差,卻仍對南韓政府懷有怨懟,認為當初在出售過程中因南韓政府延遲批准,才導致產生鉅額損失,因此於2012年11月向ICSID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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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政府恐怕必須以人民繳納的稅金支付賠償金。為此,南韓政府將於下午1時(台灣時間12時)以後詳加說明。南韓法務部長韓東勳表示,未來將不排除準備提出異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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