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1名黃姓女子2018年凌晨在World Gym統領店踩滑滾下樓梯、摔斷右手,她怒告業者沒確認顧客已清場就急著打烊關燈,現場也沒張貼警示標語,為提供安全消費環境,應賠償590萬餘元,一審認定黃女本身不小心,判她敗訴,上訴後,台北地院二審勘驗認定當時樓梯間仍有足夠照明,黃女找來的證人反而證明自己逞強沒使用扶手,「以為自己還很勇」而摔倒,再判她敗訴,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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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發生於2018年2月28日凌晨,黃女於事發前1晚(27日),在北市香港商世界健身事業有限公司忠孝分公司(即World Gym統領店)上舞蹈課,深夜11點多下課後,她沖完澡從店內2樓走樓梯下樓,僅差2階就到1樓,她踩到階梯前緣突然打滑,整個人滾下樓梯造成右手骨折。
幸好當時有2人跟黃女擦身而過、還沒走遠,聽到聲響跑來查看,幫忙叫救護車送醫。黃女怒告業者指稱,雖然店內規定營業時間到凌晨0點止,但沒確認顧客是否已全部離場,就急著關燈打烊,以致梯間照明昏暗,很難看清楚位置,加上階梯濕滑又沒有警示標語,害她摔傷。
黃女主張業者沒提供消費者安全環境,要求賠償590萬餘元。業者反駁指出,打烊前10分鐘就開始廣播通知顧客離場,黃女跌傷時,已過了打烊時間約20分鐘,店員僅關1樓大廳燈光,但樓梯間照明充足,地上有「請小心階梯」的醒目標示,每級階梯前端裝有防滑膠條,階梯兩側也有扶手,使用安全無虞。
業者指事發原因其實是黃女下樓1次跨2階,又沒使用扶手而踩空。一審認定黃女自己不小心,判她全部敗訴。黃女上訴後,二審認定黃女確實摔傷右手造成骨折,且動手術住院3天、醫囑宜休養2周,可是勘驗事發時的監視錄影畫面,確認1樓大廳已熄燈,但樓梯間「燈光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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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面並顯示,黃女當時左手拿著大浴巾,空著右手始終沒扶著樓梯扶手,直到她摔倒翻滾、躺在1樓地面驚動旁人前來救援,梯間燈光都沒熄滅過,而且清楚看見黃女跳過1階樓梯直接踩踏1樓地面而跌倒,而在黃女之前有30多人上下樓,沒人出事。
黃女找1位女證人出庭,企圖證稱快到1樓地面的最後1級階梯很暗看不清,證人說確實如此,所以她下樓「有扶扶手」,法官指樓梯扶手就是用來確保安全,黃女提出的對話紀錄顯示,她自己「也忘記為何沒扶手扶梯,大概是以為自己還很勇」,可見黃女的摔傷與業者無關,二審再判黃女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