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亡夫就喝」12年酒駕12次 彰化女每喝必撞下場慘了

▲彰化地方法院。(圖/記者唐詠絮攝)

▲彰化地方法院。(圖/記者唐詠絮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1名姚姓婦人,丈夫因病去世,獨自撫養女兒,但因為愛喝酒,每喝必撞,右腳已經不良於行,只能靠低收過活,自2010年起至今已經因為12次酒駕,2度入獄,屢屢向法官發誓「滴酒不沾」,今年2月再喝2罐啤酒(330cc)騎機車又撞人,這次遭法官再判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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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書內容指出,姚婦未持有普通重機駕照,卻經常騎機車酒駕,自2010年至2022年有12次酒駕記錄,第一次自撞酒測值0.82,被判拘役50天,2012年再撞酒測值0.57,被判5月徒刑,2013年 6月又酒駕2次,無力繳罰鍰,入獄關1年,出獄後又過了3年,又酒駕自摔,2018年連3次酒駕,入獄服刑1年6月,2020年出獄後第7天,又酒駕自摔,去年酒駕摔了3次,被判1年1月。

姚婦今年2月再喝2罐啤酒(330cc)騎機車又撞到一名機車騎士,酒測值0.58,她還向法官說「我一想到死去的老公,傷心才又喝啊」,法官認為,姚婦竟仍無視政府再三宣導不得酒後駕車之禁令,於飲酒後,騎機車上路,漠視自己及公眾行之安全,其行為實不足取。

法官認為,不能安全駕駛犯最高法定刑為3年,累犯加重最高達4年6月,姚婦不論是主觀惡性、法益侵害程度,均屬嚴重,故提高刑度讓姚婦隔離以達再犯酒駕犯行,連同之前1年1月徒刑,共判2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