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黃麟凱等13名死刑定讞的囚犯,請求蔡英文總統特赦以避免死刑執行,但卻未獲得蔡英文回應。13人打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判准總統批准特赦。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特赦乃總統特權,具高度政治性,不應為司法審查標的,因此裁定駁回13死囚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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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請求執行的死囚共有14人,其中陳昱安在獄中自縊身亡,北高行另案裁定駁回訴訟。另外13名死囚分別為沈歧武、林旺仁、張人堡、王鴻偉、黃富康、鄭武松、林于如、施智元、郭旗山、陳文魁、劉華崑、張嘉瑤 、黃麟凱。
這批死囚都是犯下駭人聽聞的大案件。其中黃麟凱入伍服役後不滿遭前女友追債,竟然蒙面潛入其家中,先勒斃前女友的母親,並埋伏等到前女友回家後性侵,最後將前女友勒到噴鼻血死亡。林于如為詐領保險金連續殺害母親、婆婆及丈夫,也是自1990年以來第一名女性死刑犯。林旺仁在基隆女人心卡拉OK入口處投擲汽油彈縱火,造成5死8傷。富家子王鴻偉追求女大學生遭拒後由愛生恨,在女大生上學途中以車撞倒受害人後,持刀砍殺176刀致死,頸部幾乎砍斷。張人堡則是犯下2003年士林箱屍命案、1994年嘉義母親同居人命案及1993年苗栗老婦強盜姦殺案,3案均判處死刑。
死囚的律師團起訴指出,2017年間分別以死囚名義向蔡英文總統提出請求,希望總統給予特赦,不要執行死刑;但總統府並未應允,也未給予回應。故律師團認為死囚應有請求總統給予特赦的權利,要求法院判決總統執行特赦;另外律師團更指出,沈歧武、林旺仁、張人堡、王鴻偉、黃富康、鄭武松、林于如等7人因有精神障礙事由,依照《兩公約法》的規定,不應判處死刑,也不得執行死刑,所以總統更應予特赦。
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總統是否特赦具有高度政治性,並非司法審查標的,亦即不能以判決逼迫總統執行特赦,故駁回13死囚的請求,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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