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子皓/台東報導
台東一名董姓女子被蔡姓男子以台語髒話辱罵,一怒之下把蔡男告上法庭,並參考新聞報導的法院判決「罵人價目表」,向蔡姓求償16萬元。台東地院近日判決結果出爐,不過法官並沒有按照罵人價目表,而是在綜合考量後,判蔡姓男子支付10萬元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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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蔡男2020年前往董女的住處,在對方家裡大門開啟的狀態下,以台語辱罵對方「X妳娘雞掰」、「討客兄」、「不要臉的臭女人」,還揚言「要找人對付妳」、「要找人跟妳輸贏」、「要讓你在成功鎮身敗名裂」。董女在害怕之下,報警處理。
台東地院在刑事上,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蔡男拘役40天。董女在民事另外請求賠償,她參考從新聞上看來的法院判決「罵人價目表」, 計算出「X你娘雞掰」8萬元、「討客兄」6萬元、「不要臉的臭女人」2萬元,合計請求求償16萬元,並要求對方還清以前要支付利息。
台東地院近日判決結果出爐,法官考量到蔡男的經濟困難,與其他綜合考量下,沒按照有「罵人價目表」所標示的價格,判處蔡男賠償10萬。
這份網路盛傳的「罵人價目表」,其中最常見的一字國罵,法院認定為發語詞,所以無罪,而作家馮光遠用來形容馬英九與金溥聰的「特殊性關係」,當時被高等法院判決須賠償100萬元的天價。
↓↓↓以下是網友整理出的「台灣罵人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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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X」 只是台語發語詞 無罪
罵「更年期到了」判賠2千
罵「賤貨」判賠3千
罵「敗類」判賠3千
罵「米蟲」判賠6千
罵「王八蛋」判賠1萬
罵「不要臉髒東西」判賠2萬
罵「你去吃屎啦」判賠2.5萬
罵「賤人就是矯情」判賠5萬元
罵「智障」判賠5萬元
罵「頭殼裝屎」判賠5萬
罵「白痴」判賠5萬5000元
罵「下流」判賠6萬
罵「婊子」判賠6萬
罵「幹X娘」判賠8萬
罵「死番仔」判賠10萬
罵「人渣」判賠30萬元
罵「神經病」判賠30萬
罵「特殊性關係」判賠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