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春學院列專輔「私校退場首例」 教部:學生將無法原校畢業

▲▼    和春技術學院 。(圖/翻攝google map)

▲和春技術學院將成為退場條例實施後,第一所停辦退場的私校 。(圖/翻攝google map)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教育部今(7日)下午召開退場審議會第4次會議,明道大學、環球科技大學、和春技術學院被列為第三波專案輔導學校,其中和春則因在退場條例施行前已列專輔學校,教育部指出,和春將成為退場條例實施後,第一所停辦退場私校,沒有改制或改辦可能,目前該校仍有70幾名學生,將不會在原校畢業,教育部會協助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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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7日)下午召開退場審議會第4次會議,並公布第三波專案輔導學校,明道、環球科大、和春學院都被審議會通過列為專輔學校,其中明道大學、環球科大改善期限到112年5月31日止,和春則因為條例施行前已列專輔校,且110學年度起停招,故將在1年內停辦,而從昨天至今,累計三波審議會共通過七校列為專輔學校。

退場審議會第四次會議的發言人、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柯今尉表示,今天下午共審查通過3所學校列為專輔學校,在明道大學部分,根據規定,教育部要求學校在最近兩年,學校每個月可用資金要維持3個月,但最近兩年內,明道大學累計達23個月未達上述標準,依照學校109學年度決算來預測,111學年度可能虧損1.6億元,112學年度可能虧損2.48億元,也符合退場條例規定。

▲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柯今尉表示,和春是退場條例實施後,第一所停辦退場的私校。(圖/記者許敏溶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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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環球科大部分,柯今尉說,教育部要求學校在最近兩年,學校每個月可用資金要維持3個月,但最近兩年內,24個月都未達上述標準,最近三學年度決算都虧損,107學年虧損5400萬元,108學年虧損1億元,109學年虧損2800萬元,預測111學年度可能虧損5600萬元,112學年度可能虧損1億元,也符合退場條例規定。

在和春技術學院部分,柯今尉說明,和春在退場本條例施行前已列入專案輔導,並在110學年度起已停招,依照退場條例規定,沒有改善期,而是退場條例在今年5月公告後的一年內停辦,換言之,最慢明年5月前要停辦,也可能明年3月1日或2月1日,但確切停辦日期將由審議會認定,而和春將是退場條例實施後,第一所停辦退場的私校,沒有改制或改辦可能。

柯今尉指出,和春在110學年還有37名學生、10職員1,目前學校還可以維持營運,校內則還有70餘位學生,大多是大三、四或專科四、五年級學生,除非學生能在一學期內取得所有畢業學分,否則這些學生不會在原校畢業,教育部會協助學生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