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新北市刑警大隊日前接獲線報,淡水區一處民宅有違法栽種大麻,經查訪蒐證掌握相關事證後,會同淡水分局、刑事局持搜索票進入查緝,當場起獲大麻植株76盆,逮捕1名男子,他供稱在夜店買種子自學栽種,全案依毒品罪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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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柳姓男子從夜店購買大麻花並採取大麻種子後,從網路上搜尋種植大麻相關技術加以學習,並網購栽種工具,當起自耕農栽種大麻,享受採收吸食樂,由於使用的生長燈瓦數不夠,大麻株發育不良,比之前查獲的還要小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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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現場起獲高達76盆大麻植株,根本超過自行吸食的量,懷疑是否已有收成後大麻成品流出,警方正擴大追查中;大麻為台灣現有列管第二級毒品,施用大麻者,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栽種大麻為毒品者,不論為自用或他用,則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2條第2項栽種大麻罪,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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