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斗六市一處建案遭後方整排鄰房指控,建新屋施工中發生鄰屋牆面、磁磚龜裂,並毀壞原有排水等情況,其中一戶龜裂較嚴重者更是外面下大雨裡面潺潺流水。營造公司今表示,鄰戶反應第一時間即進入第三方公正鑑定,「經監造人及主任技師認定無危及公共安全」,住戶仍可提出勘驗修繕,並無不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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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議員王又民接到陳情後多次與民眾面談幫助協調,今(12)日向媒體指出,接受陳情後曾向營造公司邀約召開協調會,但當天住戶與縣府建設處人員都到了,卻遲遲未見營造公司人員到場,王又民表示,建商於此蓋房子,傲慢的態度都沒辦法將鄰居受損的部分做修繕,那鄰居的排水設備全部破壞不管將來新、舊住戶均會受到相當大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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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又民指控,營造公司目前已在趕工想盡快拿到使用執照以求能交屋,我們在這邊一致強調,期望政府單位重視類似案件,建商在利用法律制度專業與小百姓的單純。王又民強調,建商從蓋房子到現在近2年,都跟當地所有住戶與鄰長私下協調,允諾會將水溝做好並恢復損害,可是未提到須在樓頂版灌漿完成30日內提出,如未提出鄰損,即喪失求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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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又民氣憤表示,面臨建商推諉我希望相關單位協助要求建商將鄰損部分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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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今日營造公司方由李姓副總經理出面向媒體說明,當住戶提出有鄰損時我們即進入第三方公正鑑定,鑑定結果出爐,「經監造人及主任技師認定無危及公共安全」即不適用雲林縣施工損壞鄰房事件處理程序,所以縣政府所發公文已載明,應由爭議之雙方逕循司法途徑解決。
營造公司李姓副總經理指出,公司今年8月11日曾與住戶代表翁小姐與張先生召開協調會並協議勘驗,但會議後翁小姐卻急喊停,以致無後續進度,該過程亦於8月12日正式發函給有毀損疑慮之住戶,並於該場協調會後向住戶發出說明公文,並載明可安排勘驗修繕之公務所電話。
李姓副總經理出示「與縣府及住戶往來公文、台中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溝通對話截圖」等事證澄清,公司自始至終並未有不理會之情事,至於函文中有損鄰修繕專線,惟至今尚無人致電提出修繕協商。其中一鄰戶廚房壁面下雨即滲水狀況,營造公司今允諾將該案列入急迫性處置,請住戶聯繫修繕線,將儘速派員現勘與協調修繕施作。
針對排水問題,建案於鑑界內並無排水至鄰屋問題,是鄰屋污水原排放至後方空地自留溝並佔據建地,建方依地界內施建時已協助鄰房將其排水友善接管排放至建案之污水系統中。而另有一戶室外機架設已侵入建案地界上空,因怕建案施建中會有機具進場,恐有不慎毀損之虞,營造公司亦給付該住戶8千元的室外機移機費,遷移至安全處。
雲林縣政府建設處建管科技士楊開翔表示,因建商做完頂板灌漿結束後住戶未在一個月時間內提出鄰損陳情,所以目前縣府無法依鄰損相關規定做後續處置,所以建議住戶依循司法途徑或經由斗六市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做與建商進行調解,看如何與住戶達成共識與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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