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撫新制追繳貪污定讞退休金 追回貪法官林德盛734萬退休金

收賄,法槌,法官,檢察官(圖/視覺中國CFP)

▲前法官林德盛貪污,遭追回734萬餘元退休金。此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花蓮高分院前法官林德盛因收取賄賂10萬元,遭判刑10年定讞。不過他在案發後搶辦退休,領走退休金734萬餘元。銓敘部之後依照新修正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向林德盛追繳退休金,林德盛不服,打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最後判決銓敘部有理,不須給予林德盛退休金。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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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盛的案例,是《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2016年修正施行後,首位遭成功追繳退休金的貪污法官。該法第79條新規定,涉貪公務員被判7年以上至死刑者,剝奪全數退休金;判刑3到7年,減少50%;判2到3年,減少30%;判1到2年,減少20%;1年以下刑期不受影響;另若判刑3年以下受緩刑宣告,期滿未經撤銷,也不用被追繳。該法於2018年7月施行上路。連帶也影響《法官法》修正司法官涉案停職期間薪水追繳的規定,並於2019年施行。

林德盛在2006年間審理一起毒品案件時,利用父喪收受被告家屬以「奠儀」名義賄賂台幣10萬元,將被告從一審10年改判為無罪,且在宣判前將結果轉告給家屬。最高法院審理後2019年11月間將林德盛判刑10年,併科罰金120萬元定讞,林德盛已經入監服刑。但他在事發後,2012年間就搶辦退休,當時就領走退休金734萬餘元。

銓敘部於《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新法施行後,就發函向林德盛追繳這筆退休金。林德盛不服,打起行政訴訟。但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林上訴二審,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也認為銓敘部於法有據,駁回林的請求,全案確定,林德盛734萬餘元退休金必須全數追回。

至於《法官法》補漏洞的作法也發揮效用,前述提到追繳薪水的部分,遭法院判決批評「出賣檢察官靈魂」的前檢察官詹昭書遭判刑10年定讞,他2011年間就辦理停職,到退休轉任律師前,領走上百萬元的薪水,可望追回。不過可惜的是,被稱為「史上最貪女檢」的陳玉珍,長期向電玩業者收賄2300萬元,2019年2月間遭判12年定讞;她的部分因修法來不及趕上,無法追回她領走的1百多萬元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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