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妻暗摃5千萬育兒基金!他年付800萬家用訴離 卻因養小三吞敗

▲▼情侶,同居,吵架,夫妻,冷戰。(圖/取自免費圖庫xframe)

▲台商指責太太擅自把給小孩的5千萬安全基金轉回娘家,向法院訴請離婚,卻被妻子拿出他外遇的證據反擊,法官判台商敗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xframe)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一位人夫阿明(化名)指控,他在上海創業,需獨自擔起一年高達800萬的家庭開銷,當他負擔過重繳不出房貸時,妻子小芳(化名)不但不願意外出工作,還擅自把他為子女儲蓄的安全基金5000萬,通通轉入他岳父岳母名下,讓他崩潰向法院訴請離婚,不過這些指控都被小芳否認,並提出阿明外遇的證據反擊。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阿明無法證明有這筆安全基金的存在,且2人婚姻會破裂,阿明責任較大,判阿明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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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阿明和妻子小芳結婚11年,育有2名子女,阿明表示,婚後他在上海創業,需獨自負擔全家經濟,家庭支出1年高達800萬元。後來他和小芳因金錢價值觀、子女教育理念不合,每天都在劇烈爭吵,從2017年起他乾脆借住在朋友家或出差地點的飯店,2019年才搬回,卻被小芳懷疑外遇而爭吵不斷,2人只好分房睡,夫妻感情疏離。

阿明指出,他為了2名子女存了安全基金5000萬元,被小芳擅自轉到在台灣的岳父母名下,到去年他才發現錢都不見了,因此大受打擊。他認為岳父岳母在台灣有多筆不動產,當他家面臨經濟危機時,卻不願意伸出援手,將錢還給他,讓他不得不變賣家中汽車和上海居住的不動產。加上小芳不願負擔經濟和家務,也拒絕賣房一起度過危機,都讓他壓力過大而有輕生的念頭,2人婚姻至此已無法修復,向法院訴請離婚。

小芳則表示,阿明口中他替子女儲蓄的5000萬基金根本不存在。婚後她因阿明在上海工作,用儲蓄和娘家錢買了上海房屋共住,娘家也長期資助他們房貸和家用,她因照顧先天殘障的孩子無法外出工作,阿明卻辱罵她「吃閒飯」,又因外遇及她父母拒絕加大資助而提出離婚,婚姻走不下去阿明責任更大,不該由他訴請離婚。

小芳也提出阿明外遇的相關影像和錄音證據,內容為阿明問一女子「你明天會不會被拐走?」、「你會不會明天還會愛我?」,女子則回「永遠不會被拐走。」,並在阿明要求下發誓,阿明回說「好,I love you.」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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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阿明確實和女子互動親密,外遇一事並非無據。此外,阿明也無法提出5000萬安全基金存在的證據。另法官發現,阿明離家1年半後,回家也不願意和小芳同房睡,甚至用言語指責小芳,可見婚姻會破裂,阿明的責任較大,駁回阿明離婚的請求,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