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老翁阿強(化名)先前與蔡姓美容師性交易,雙方關係愈走愈近,最後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不過,蔡女因不滿阿強提分手,氣得將公布阿強的裸照,更是指控每次開房3小時,阿強都只付半小時的錢,4年下來欠她超過50萬元。台南地院審理後,依照違反個人資料法,判蔡女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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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內容,阿強原先有家室,且已經當了阿公,2016年進行性交易時,與蔡姓美容師認識,雙方進一步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
不過,阿強後來提出分手,引發蔡女不滿,蔡女於是透過社群軟體,傳訊息給阿強的家人,告知「你阿公XXX非常不要臉,玩女人,騙女人」、「好友OOO的爸爸XXX非常不要臉,在外面玩女人騙女人,四年來積欠金額超過50萬元」、「你叔叔XXX非常不要臉,玩女人,騙女人,可惡至極」,同時發送阿強的裸照,指控阿強每次開房間只付半小時的錢,4年下來欠了超過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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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強指控,蔡女拿著他的裸照,四處找他家人的麻煩,甚至還跑到田裡,拿他的裸照問妻子「認不認識」,還出言恐嚇他,如果不會錢,就會對他不利,嚇得他趕緊跑去借錢,分別匯了5萬元、2萬元給蔡女。
法院審理後認為,阿強提出的匯款紀錄,只能證明2人有性交易糾紛,而依據證據內容,也只能證明蔡女有到田裡,無法證明蔡女有說出「不付錢就公布裸照」等話語,認定蔡女沒有觸犯恐嚇取財,但因為散播阿強的個資,因此依照違反個資法,判6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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