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偷內衣褲!前男友變賊侵門「討回禮物」…推給死人下場超慘

▲▼內衣,胸罩。(圖/pixabay)

▲琳琳住家遭小偷光顧,卻只有內衣褲等衣物遭竊,查出是前男友潛入想全討回去,他被判刑1年6月。(圖/pixabay)

記者蔡怡萍/南投報導

南投一名女子琳琳(化名)住家某天遭人破壞門窗入內行竊,但清查損失後發現只有幾套洋裝、內衣褲等不見,財物都原封不動,原來是她與前男友交往期間,男友送她這些衣物,分手後對方卻想將這些物品討回來,才偷偷潛入自行拿走。調查過程中男子還想將罪嫌推給一名已死亡的同事,稱自己當天在家睡覺,法院認為男子無悔意還強辯,依侵入住宅竊盜罪重判1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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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這名男子姓黃,跟前女友琳琳交往期間送了她幾套洋裝、長褲、內衣褲等,但分手後竟想向她討回這些東西,琳琳沒有理會,而黃男仍不死心,在2020年10月1日晚間,騎車前往琳琳住處,破壞廁所鐵窗後爬進屋內,只偷走他送的衣物,其他什麼物品也沒動。

琳琳報警後,警方調閱監視器很快追查出戴口罩、穿黑色雨鞋的男子涉有重嫌,琳琳靠著熟悉的身影與走路樣子,一眼指認出就是黃姓前男友,黃男到案後辯稱畫面中人物不是他,當天他吃藥後在家睡覺沒出門,又說他有時候會將機車借給王姓同事騎,但這名王姓同事根本已經過世,身形也明顯不符。

南投地院審後認為,黃男不思理性解決感情糾紛,卻破壞門窗侵入他人住宅行竊,被逮後又飾詞狡辯、未見悔意,未與琳琳和解,之前又曾因公共危險案件及妨害性自主案件,被判刑17年,素行不佳,依侵入住宅竊盜罪處1年6月徒刑,不准易科罰金,仍可上訴,偷得的內衣褲等全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