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瑪莎拉蒂3惡少一案,張敦量等3人被依殺人未遂罪羈押超過10個月,數次聲請交保均被駁回,合議庭20日上午裁定,李韋霖、陳勁豪各以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主嫌張敦量延押2月,但解除禁見。另外,被害男大生的母親求償1500萬元,不過張的律師則提出150萬元賠償,雙方因金額差距過大無法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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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敦量與李韋霖、陳勁豪2021年11月初凌晨因小擦撞,竟動手將宋姓男大生打成重傷,事後張因涉犯殺人未遂等罪,另兩人涉犯強制及傷害等罪,3人均被提起公訴。
先前多次開庭,地院傳喚宋姓男大生的同車友人以視訊指證,看見張敦量對宋男施以暴行,張坦承不諱,但否認有殺人故意,李韋霖、陳勁豪則否認將宋架住給張攻擊,辯稱是看到宋已開始流鼻血,見其倒地後,為防止鼻血倒流,出於善意才將宋拉起身,3人請求聲請交保。
上週首開合議庭,張等人再度聲請交保,今日合議庭審酌,相關證據保全、辯論程序等,將李、陳各命20萬元交保,但均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8月,期間每周一、周四都須向住處轄區派出所報到,並不得對被害人、證人危害或恐嚇。
另外,宋母向張等人求償1500萬元,但張透過律師表示只負擔得起150萬元,李韋霖稱願負擔100萬元,陳勁豪則說人不是他打的,也沒把宋男架住,無和解意願。雙方至今因金額差距過大,無法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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