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案後火速修法!行政院將通過外役監條例 排除重大暴力犯申請

▲殺警犯嫌林信吾,以同一行搶超商的犯罪手法,讓警方取得最後的一塊拼圖,讓案情全貌完整呈現,本案偵破緝兇除告慰殉職員警在天之靈外,也及時安定社會人心。(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殺警犯嫌林信吾。(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外役監受刑人林信吾在8月22日犯下殺警重大刑案,震驚社會大眾,引起輿論討論檢討外役監制度。為此,行政院火速完成法務部提報的「外役監條例」修正草案,調整外役監的遴選資格,重大暴力犯罪不能遴選至外役監。此草案22日提報院會討論,通過後將核轉立法院審議,列為本會期的優先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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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今日指出,法務部擬具的「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羅秉成等審查整理竣事,22日將提報院會討論事項,通過後將核轉立法院審議案,列為本會期的優先法案。

根據現行的法律規範,外役監制度的設立目的,是使受刑人在經過一段時間的關押後,於釋放前能夠逐步適應社會正常生活。

為健全外役監具中間處遇的制度功能,落實受刑人復歸社會之矯正目標,使外役監制度的執行能夠契合監獄行刑法以及外役監條例的立法意旨,並降低外役監受刑人有伺機脫逃或逾期未歸,而有危害公共秩序、社會安全的風險,因此針對遴選資格、停止執行外役監並解送其他監獄之事由、以及返家探視核准基準等規定提出本次修法,適度調和外役監之制度性功能與均衡維護社會安全及受刑人復歸社會之需求。

據了解,根據現行規定,刑期7年以下者服刑2個月後可申請外役監,除了明定重大暴力犯不得申請外,草案也把2個月的規定將刪除,改為以刑期的「執行率」為申請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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