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外交部表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自今年9月29日起全面恢復免簽證國家國民得以免簽證方式入境,從事商務、參展、考察、國際交流、探親、觀光、社會訪問等無須申請許可的活動,惟其他擬從事依國內機關法令須經許可活動者,仍須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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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表示,有關免簽證規定、應備文件及注意事項,請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相關資訊;至於不符合免簽證條件的外籍人士,仍須依照指揮中心開放事由,備妥相關文件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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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補充,目前入境人數仍採總量管制,當事人入境檢疫措施應依指揮中心現行「3天居家檢疫+4天自主防疫」隔離檢疫規定辦理,前述措施將由指揮中心視疫情變化滾動式調整。
根據外交部領務局公告,自9月29日起得適用對象為:90天免簽證適用國家包括智利(Chile)、以色列(Israel)、日本(Japan)、韓國(Republic of Korea)、尼加拉瓜(Nicaragua);30天免簽證適用國家包括多明尼加(Dominican Republic)、新加坡(Singapore)、馬來西亞(Malaysia);14天免簽證適用國家包括泰國(Thailand)、汶萊(Brunei)、菲律賓(Philipp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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