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莿桐鄉一名37歲廖姓男子於自家設神壇,自稱神明乩身,伺機讓10多位信徒誤信與利用敬畏神明的心裡,要被害人購買各種神像、假鑽石項鍊、捐獻做功德等等,也偽造與顏清標的LINE對話取信,4年多時間累計詐得747萬9千元。雲林地方法院日前宣判,處有期徒刑6年10月,並將犯罪所得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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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廖韋瑞於2016年2月至2020年10月間謊稱自己為濟公(三禪師)、王爺乩身,有替人消災解厄的能力,使多名被害人信以為真,廖韋瑞利用10名被害人的誤信與敬畏神明的心裡,要被害人購買各種神像、捐獻做功德、購買假鑽石項鍊等等,也出示其偽造與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等名人間的LINE對話紀錄來取信被害人,被害人等人陸續被詐騙金額達747萬9千元。
法院認為,廖韋瑞詐欺犯行明確,利用被害人會去求助神明多半是內心遇到挫折、脆弱的處境,在這樣處境的被害人更會抓住自己以為的救命浮木,其犯行及動機非常惡劣,也沒有任何要和被害人和解的意願,詐欺取財部分依照被害人被詐欺手段、金額分別判7月至1年6月不等,定刑上則為6年10月,其他毀損犯行判處5月(得易科罰金)、恐嚇犯行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並將犯罪所得沒收。
另有關檢察官起訴廖韋瑞在知道女信徒懷孕後,假借神明「三禪師」以Line傳送胎兒有殘缺文字給該女信徒,導致該女信徒去墮胎構成刑法第304條強制罪。不過法院調查認為,該女信徒本來就擔心自己先天疾病會遺傳給嬰兒,且Line對話紀錄顯示雙方是先用一般口吻表示要怎麼處理、自己很忙,之後才是以三禪師口吻傳送文字訊息過去,證據不足以顯示是廖韋瑞假借神明意旨去要求女信徒墮胎,是否構成違反意願這部份仍讓法官有所疑慮,此部分對廖韋瑞諭知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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