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玗潔/新竹報導
新竹一王姓女子把車停在某私人停車場時,故意用輪胎壓住停車格內的計費檔板,「免費」停車了16次,規避繳納停車費共4000元,被業者發現後報警,雖然她趕緊拿出24000元和業者調解,但新竹地院審理,仍依詐欺罪判處王女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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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原本顧客進停車場時,只要將車輛停放在停車格,3分鐘後停車格內的計費檔板就會自動在車底升起,並開始計算停車費,等顧客要離場時,必須先繳納停車費,計費檔板才會自動下降,讓顧客能夠駕車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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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王女卻不想付錢,在停車時故意用車輪胎壓住計費檔板,讓它無法升起開始計費,「免費」停車16次,藉此A了4000元,被業者發現異狀,調閱監視器後發現王女犯行,直接報警處理。
新竹地院審理,審酌王女已和業者達成調解,並同意賠償24000元給業者,依詐欺罪判她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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