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東港警分局張姓警員被檢舉在自有土地堆置建築剩餘土方,經東港警方督察組長調查,發現該土地屬於張員的兒子所有,經轄區的枋寮警方通報縣府會同了解,發現該廢棄物未有影響環境情事,巳要求儘速移除,警方強調不護短、不庇縱等原則,展現決心以維警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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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港警方表示,有民眾反映該分局張姓警員在自有土地上堆置建築剩餘土方;經轄區內的枋寮警分局佳冬分駐所接獲報案即立案處理,發現該筆土地所有權人是張員的兒子;並已報請縣府業管相關單位環保局、水利處等單位辦理會勘,在今年6月15日進行會勘。
環保局表示,張員兒子所有土地上所堆置的建築剩餘土方未發現有影響環境情事,已請地主儘速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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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港警分局表示,該分局將持續要求各級主管勤教嚴管,一經發現員警違法犯紀徵候,主動查處,依法從嚴究辦,秉持「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展現決心以維警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