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27日公開去年底鏡電視股東會音檔,指出時任董事長裴偉向大股東表示,行政院長蘇貞昌要NCC主委陳耀祥儘快通過執照等,引發各界譁然。而裴偉28日發表四點聲明,怒控鏡電視音檔遭變造,將對時任鏡電視財務長田富彰提起民刑事告訴並求償。對此,前鏡電視董事長陳建平董事長以兩點回覆,強調錄音檔由吹哨者所提供,並非來自田富彰,怒批「裴偉目的顯然只是在移轉問題焦點,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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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媒體詢問裴偉聲明一事,陳建平28日以兩點聲明回覆,全文如下:
第一、就110年12月17日之鏡電視股東會,本人全程參與。本人自吹哨者所取得之完整音檔,長達約2小時,並非只有二十餘分。裴偉先生確係在會中向與會之股東報告其向府院反映溝通之內容與結果。昨日由立委揭露之錄音內容,確係裴偉先生本人之發言。對於裴偉一再指稱該部份之發言,並不在股東會正式議程之內,本人無法理解意義何在?裴偉先生目的顯然只是在移轉問題焦點,毫無意義。
第二、本人所取得之錄音檔,係由吹哨者所提供,並非來自田富彰先生。對於裴偉先生之不實指控,田富彰先生決定如何採取相應的法律行動捍衛自身權利,本人完全尊重,並將給予最大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