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政府逐步鬆綁國內新冠肺炎相關防疫措施,但疫情高峰期間流傳假訊息衍生的訴訟,仍未停歇,新北1名王姓婦人去年上網看到1張疫情警訊圖,自動腦補區域內1家麵店的「老公去萬華確診隔離」,PO到私人群組流傳,成員之一的古姓男子轉發到其他群組,還加碼「店內有2-3個確診隔離」,結果證實一場烏龍,2人被送辦起訴,一審判2人罰金各2萬元、各可易服勞役20天,遭抹黑的店老闆請檢方上訴求重判,但被駁回定讞,店老闆已另對這2名造謠者提起附帶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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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源於王婦在去年(2021年)5月國內新冠肺炎疫情爆發進入三級警戒期間,上網到「我們是新店人!!好山好水,就是愛新店」的臉書社團,看見有人貼文秀出1張新冠肺炎警訊圖,邊邊剛好涵蓋1家她知道的麵店,王婦竟腦補麵店「老公去萬華確診隔離」,還PO到1個有10名成員的「喝酒團」群組示警。
群組成員之一的古姓男子看到後,明明擔任義消有管道查證真假,他卻直接把這則訊息轉發到1個24人的同僚群組分享,更加碼「店內有2-3個確診隔離」的內容,被指名道姓的麵店生意頓時一落千丈,老闆被人指指點點卻一頭霧水,問清楚原委後氣得報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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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查明王婦和古男本案所散布的訊息內容都不是事實,2人到案也承認事先沒有設法查證真假,因而被起訴涉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散播不實有關新冠肺炎疫情訊息罪嫌。
台北地院一審認為王婦和古男PO文前,應該明知散播疫情假訊息可能造成民眾恐慌、大眾不安、增加人與人之間不信任,2人罪證明確,且沒賠償名譽受損的店老闆,考量2人始終認罪且無前科,依簡易判決處刑程序,判2人各罰金2萬元、得易服勞役各20天。
店老闆不服氣,請檢方代為上訴主張一審判決過輕,沒考慮2嫌的行為害他的麵店門可羅雀、營業損失慘重,2人至今沒賠償分文,請求加重改判。二審仍由北院審理,合議庭認為一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量刑允妥,駁回上訴而定讞,店老闆另對2嫌提起附帶民事求償,移由民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