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母狼醫強拉女工讀生手摸下體 噁喊:好想把妳脫光...下場出爐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緊鄰近天母棒球場耳鼻喉科診所洪姓醫師(60歲),無償提供房間給女工讀生住,卻利用2人獨處時間,不害臊說:「妳學姐以前都有給我抱」、「好想把妳脫光光」,並抓住其手逼撫摸生殖器,猥褻得逞。後來工讀生向友人哭訴並決定報警,檢方依法起訴。審理時,狼醫始終否認犯行,士林地院日前審結,依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9月。

去年9月晚餐時間,洪醫到2樓房間與20歲女工讀生小貞(化名)用餐,用餐完後,小貞要求洪醫離開房間,但洪男竟藉僱主身分,說:「離開之前那不然抱一下」、「妳學姐以前都有給我抱」接著以雙手強行環抱,徒手撫摸背、臀,小貞想用力推開,卻遭緊抱無法掙脫,隨後洪醫又叫小貞轉身,開始撫摸胸、大腿及陰道等部位,下秒抓住她的手撫摸生殖器,強制猥褻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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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時,洪醫辯稱:「當天我跟小貞有在診所二樓一起吃飯,我不知道她為何要告我,我沒有做這件事」。其律師則辯護說,當下是為表友好才以右手摟了小貞肩膀,沒有碰觸她身體其他地方,根本沒有任何猥褻行為,甚至反控是剛好遇到小貞好友小君(化名)進房門,小貞與小君擔心未經洪醫同意,私自複製鑰匙,擔心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因此才故意編造被猥褻的情節意圖誣陷洪醫。

▲天母洪姓狼醫對20歲女工讀生伸出狼爪,強制猥褻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xhere)

辯護人甚至向法官說:「女性的名節很重要,男性的名節難道就可以遭到隨意毀壞? 」接著說,洪醫以自己名字成立診所開業20年,今日被以毫無證據的虛構情節告以不名譽之罪,錯在哪裡,只有錯在跟小貞獨處一室,然後「抱一下」,之後所有善意請人道歉、補償的好意,卻又被惡意說成猜測的證據,因此認為小貞根本與證人串通、歡樂計畫如何讓洪醫被定罪,故認小貞指控都不是真的,請求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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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貞學妹向法官指出,案發後洪醫有打電話給她,並說自己做錯事想跟小貞道歉和賠償,更說他有問小貞「能不能像父女之間的擁抱」。法官勘驗錄音發現,小貞與朋友對話提到,洪醫有說他妻子去世很久,有問能不能抱一下,因此認與小貞證述大致相符。

合議庭審酌,洪醫身為小貞雇主,竟為滿足自己私欲,造成小貞心靈創傷,利用下班共進晚餐之便,在自己診所2樓房間內強制猥褻,案發後始終否認犯行,未見有真摯悔意態度,且迄今均未向小貞道歉或賠償,洪醫自陳從事醫師30年,已婚、2個小孩已成年,目前是耳鼻喉科診所負責人,月入約10幾萬元等,依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