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資真/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人夫抓包妻子在外偷吃,小王不僅傳送「想愛愛囉」、「每天硬梆梆,穿褲子不能看」等調情言語,甚至分享自己的鳥照,2人遭求償200萬元。新北地院認為求償有據,判決賠償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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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主張,他與妻子自2003年結婚至今,育有2名子女,卻在妻子手機裡發現她與陌生男子討論性行為過程,對方甚至擔心她是否懷孕、月經來了沒,還傳送自己的屌照,人夫瞬間綠光罩頂,向2人提告求償200萬元。
小王反駁稱,會擔心懷孕是因為人妻曾說丈夫嘿咻都不戴套,才會基於朋友立場建議她吃避孕藥;傳屌照則是他一時酒後失態,上網搜尋其他男性生殖器照片誤傳。
除此之外,小王曾傳送「想愛愛囉」、「想念一起洗澡」、「每天硬梆梆,穿褲子不能看」、「ㄟ……我也想摸」等訊息,他表示人妻是他的多年好友,雙方相處已如同性朋友般自然,才會開玩笑傳送上述訊息。
法官勘驗2人對話紀錄,認為的確無法證明2人曾發生過關係,但傳送屌照部分,小王稱誤傳事後卻未刪除照片,也沒有道歉,人妻也沒有刪掉或請對方別再傳送,難以認定是誤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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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2人曾互傳「你也知道我就是恐龍啦!只知道傻傻的愛你嘍!」、「我等的太久,想你想的好辛苦」、「你有沒有每天晚上想著我入眠呀?」等甜蜜言語,法官認為雙方關係已超越通常友人間互動,認定人妻與小王侵害配偶權,連帶賠償20萬元為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