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被視為政壇明日之星的民進黨台中市第五選區市議員候選人林義偉,9月爆發酒駕事件,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85毫克,被檢察官依公共危險罪聲請簡易判決。法官認為,林義偉109年才因酒駕被抓遭緩起訴,期滿又再犯,「圖存僥倖之心態可議」,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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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林義偉選舉跑攤,晚間在友人住處喝完酒後,仍開車上路,行經西屯區黎明路三段與經貿路二段交岔路口時,因超越停止線,被巡邏警員在黎明路三段與中科路口攔查,酒測值高達0.85毫克。
林義偉當時供稱僅喝3罐啤酒,但被法醫高大成打臉,酒精濃度要達到每公升0.85毫克,已相當於喝了半瓶威士忌,或一整瓶清酒、8支玻璃瓶啤酒,罐裝啤酒更要喝到12罐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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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義偉酒駕被逮後,發出294字聲明稿,除了道歉,也宣布自即刻起退出台中市議員選舉,也立即退出民進黨。由於林義偉當時在第五選區呼聲極高,林義偉宣布退選,讓民進黨內部忍不住嘆「綠營在台中市議員直接少一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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