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公民權11/26投票 「首樁修憲複決案」中選會明公告

▲▼投票,投票箱,民間機構,選舉,選票,監票(圖/記者周宸亘攝)

▲18歲公民權11/26投票。(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中選會12日將發布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公告,事關18歲、19歲的國民是否可以擁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為我國憲政史上的第一次修憲複決交付公民投票,訂於11月26日投票,與九合一大選同天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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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公民權修憲案具有公民首度行使修憲複決的歷史意義,在這之前,我國憲法歷經7次增修,皆由國民大會通過。

中選會12日將召開記者會,除了正式公告該案的投票日期、時間,並播放由前大聯盟職棒球星郭泓志拍攝之電視廣告,化身為「公民投手」,呼籲年滿20歲的公民們,11月26日記得投票。

根據規定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該修正案須先公告半年,再經全國公民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超過選舉人總額半數」,才算正式通過;中選會8月中旬公布的選舉人數近1930萬人,換算下來,需有965萬人投下「同意票」,18歲公民權修憲案才能正式成立。

中選會指出,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將自111年11月12日起至11月22日期間,於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舉辦5場,由立法院代表正方,相關政府機關或依公投法第20條經許可設立辦事處之反對意見者代表反方,各場次日期、時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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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第1場次:111年11月12日(星期六)19點。
二、 第2場次:111年11月15日(星期二)15點。
三、 第3場次:111年11月17日(星期四)10點。
四、 第4場次:111年11月19日(星期六)15點。
五、 第5場次:111年11月22日(星期二)19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