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公民權」1126記得投! 郭泓志邀請全民當「投手」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中選會12日公告俗稱「18歲公民權」的「《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將於11月26日舉行投票,決定國民年滿18歲是否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與被選舉權。另外,日前邀請前大聯盟職棒球星郭泓志拍攝的兩支電視廣告,也首播亮相。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發布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公告記者會。(圖/記者林敬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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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公告,內容包括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編號、立法院交付複決事項、政府機關針對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提出之意見書、公民投票權行使範圍及方式,以及正反意見支持代表於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發表意見或進行辯論之辦理期間與應遵行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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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委李進勇表示,「18歲公民權」是我國歷史上首次憲法修正交由公民複決,具有修憲公民作主的歷史性意義,特別邀請知名退役旅美球星郭泓志,化身為「公民投手」,呼籲厝邊頭尾年滿20歲的公民們,11月26日記得投票。

李進勇說,今天要發布《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公告,投票日期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投票起、止時間從早上8點到下午4點,這次修憲複決公投編號獨立出來為「《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與過往國民大會行使赴覺得修憲案做區隔,意義非常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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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進勇指出,這次把修憲案定位為立法院交付的事項,而且將修憲條文內容一字不漏全文貼上。這次的修憲是要增訂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之1,內容為「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以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18歲者依法有被選舉權」。第2項規定《憲法》第130條停止適用,把整個修憲條文列為立法院交付複決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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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為了宣傳「18歲公民權」投票,全國22個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也一起拍攝影片,以國、台、客語與原住民族語,一起宣導「18歲公民權,1126記得投票」。

為加強宣導本次「18歲公民權」修憲公民複決,中選會首度引進社群AR互動技術,設計「18歲公民權 1126記得投票」濾鏡,只要AR感應到人臉,頭上就會出現「18歲公民權」字樣,對鏡頭揮手,則會觸發「史上首次修憲複決公投」、「大家一起創造歷史」等效果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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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主委李進勇前往郭泓志拍片現場探班,致贈郭泓志的「好公民」帆布包這次也在記者會再度亮相,主委李進勇預告,中選會將在臉書舉辦社群活動,民眾只要參與活動就有機會入手「好公民」帆布包。

另外,這項複決案「有效同意票超過選舉人總額半數」,才算正式通過;依據中選會8月中旬公布的選舉人數近1930萬人,換算下來,需有965萬人投下「同意票」,18歲公民權修憲案才能正式成立。

依據中選會安排,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將自111年11月12日起至11月22日期間,於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舉辦5場,由立法院代表正方,相關政府機關或依公投法第20條經許可設立辦事處之反對意見者代表反方,各場次日期、時間如下:

一、 第1場次:111年11月12日(星期六)19點。
二、 第2場次:111年11月15日(星期二)15點。
三、 第3場次:111年11月17日(星期四)10點。
四、 第4場次:111年11月19日(星期六)15點。
五、 第5場次:111年11月22日(星期二)19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