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5月開放12歲以上使用倍拉維 羅一鈞:台灣用藥標準更寬鬆

▲▼10/12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左起)羅一鈞、莊人祥。(圖/指揮中心提供)

▲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左起)、發言人莊人祥主持記者會。(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媒體報導韓國5月就放寬「倍拉維(Paxlovid)」至12歲以上即可使用,質疑台灣對用藥資格限制太嚴格。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回應,韓國放寬是基於疫情升溫與開藥情形不踴躍等2大考量,且須同時符合慢性病等條件,與我國一開始公佈條件一致,台灣相較於澳洲、紐西蘭等須符合2~3項條件才可開藥的限制,「已經比較寬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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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2)日公布新增5萬2338例本土病例,創下此波疫情以來次高,連帶口服抗病藥領用也創新高。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昨日共發出1萬0709人份口服藥物,分別為8254人份倍拉維與2455人份莫納皮拉韋。今年迄今兩款藥物累計發出74萬8283人份。

羅一鈞表示,韓國在今年5/13發布新聞稿,鑑於疫情升溫與開藥情形不踴躍等考量,將倍拉維與莫納皮拉韋的開藥年齡從40歲下修到12歲與18歲,但並非年齡到了都可以開,而是要同時符合慢性病資格,與發燒未超過5天等條件,與我國一開始公佈的條件完全一致。

目前我國開立倍拉維的條件為65歲以上長者,或12至64歲符合重症高風險因子的族群,相較於紐西蘭需同時符合3個或3個以上的慢性病條件、澳洲須符合2個以上,澳洲將年齡限制拉高在18歲以上等條件,已經相對寬鬆。指揮中心也持續在專家會議中針對抗病毒藥物研究進展與開立方式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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