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於2012年10月指揮警調偵辦在龜山區一處廠房陳姓男子非法製造K他命案,當場查扣重達20公噸的K他命原料與機具等證物,因搬運不便協調後由林姓使用人代管,直至2016年才結案分批銷毀,因林姓使用人事後與桃檢就保管費用喬不攏提起行政訴訟,目前仍由行政法院審理中;有媒體傳出檢方「將K他命原料交林姓民眾保管,害房屋倒塌、不付租金」等情事,桃檢今天出面說明,將依判決結果依法辦理,絕不迴避責任或損害民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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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檢襄閱李允煉指出,檢方於2012年10月指揮偵辦陳男等製毒集團案件,發動搜索後依法查扣K他命先驅原料與製毒相關機具,原料數量與機具等證物超過20公噸搬運不便,依刑事訴訟法第140條第2項規定,徵得毒品原料所在房屋使用人林姓民眾同意,由其代為保管,該案經檢方於2013年2月間起訴後,經歷審法院判決,分別判處主嫌陳姓男子等人有期徒刑2至3年在案。
桃檢指出,該批K他命先驅原料因屬重要刑事證據,依法不得輕易銷燬,但經部分被告判決確定,檢方經法院同意後依法辦理銷燬作業,因數量龐大,廠商無法一次處理,乃分批銷燬並於2016年12月間完成銷燬作業。
但事後林姓民眾與桃檢就保管費爭議未有共識,林桃檢與地方法院提出行政訴訟,先後遭行政法院駁回,迄2020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訴更一字第83號判決認為檢方應給付林姓民眾款項,案經林姓民眾與檢方上訴,最高行政法院發回更審,林姓民眾於今年陸續追加各級法院列為共同被告,目前案件仍由行政法院審理中。
桃檢表示,這批毒品銷燬過程均依法律規定,但為解決毒品保存不易困境,目前針對毒品或先驅原料等扣押物,均已入庫保管。檢察官對於毒品成品、半成品與先驅原料均依扣押物狀況,偵查中徵詢當事人意見,經鑑定取樣後以處分命令提前銷燬。此外,對於化學品,亦經法院裁定許可後先行銷燬,檢方將依判決結果依法辦理,絕不迴避責任或損害民眾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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