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子皓/基隆報導
基隆的陳姓男子2020年4月間開車載女友到基隆某社區,在停車時,與一名路過的蔡姓男子對到眼,認為對方刻意挑釁,竟拿西瓜刀尾隨蔡男,之後雙方發生衝突,陳男用西瓜刀砍斷蔡男右手小指,還朝其背部砍了兩刀。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重傷未遂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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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陳男在2020年4月24日下午,開車載女友在基隆某社區旁停車,這時蔡男剛好路過,陳男與對方眼神對視後,認為對方瞪視挑釁,一氣之下,將西瓜刀藏在左褲腰衣服內,尾隨蔡男。
蔡男走到一半,被陳男追上,陳男問他為何朝他瞪視,蔡男覺得莫名其妙,反問陳男為何攔阻他,2人因此起了爭執,隨後大打出手。
2人從路邊人行道拉扯扭打到馬路上,陳男為使蔡男屈服懼怕,將藏在左褲腰內的西瓜刀拔出,順勢從上往下朝蔡男手臂揮砍。蔡男為阻擋刀勢,舉起右手格擋,恰遭西瓜刀砍中右手手指,小指還當場被砍斷,斷指噴到地上,右手食指、中指、無名指也都有開放性傷口併伸指肌腱損傷。
蔡男小指被砍斷後,疼痛難耐,撿起斷指狂奔求救,但陳男怒氣未消,繼續持刀自後追砍蔡男2刀,導致對方受有下背部開放性傷口10、12公分的傷害,直到蔡男已跑離馬路,便不再追趕,轉頭回去與不知情之女友會合,叫計程車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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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後,轄區警方立刻成立專案小組,號召約30名鷹眼員警,調閱上百支監視器,5小時內釐清嫌犯身分,順利將砍人的陳男緝捕歸案。蔡男與右手小指斷肢被警消一併送往醫院救治,後經醫師縫合,所幸復原狀況良好。
法官認為,陳男雖下手兇殘,砍斷蔡男手指,但並無積極證據可證明他有殺人意圖,因此依重傷未遂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2年8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