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女大生,從小父親身亡、母親失聯,靠爺奶撿回收拉拔長大,這2年阿公、阿嬤相繼離世,她靠自己打工、辦學貸繼續讀書,但卻因為名下有保險,導致3度申請低收入戶資格但都不符合。對此,高雄市社會局今天說明女大生不合資格的原因,也強調已媒合慈善單位提供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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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的父親自她2歲時就因意外身亡,母親改嫁後,她從小由阿公、阿嬤扶養,兩老靠著洗車、當清潔工將她養大,並替她投保儲蓄險、投資型保單,希望替她的生活添一份保障。女大生考上五專後,由於要離家外宿,初期由家人協助生活費,並辦理助學貸款,但她也四處尋找工作機會,利用課餘時間打工賺錢,希望減輕阿公、阿嬤、大伯的負擔,每月最多能領到1萬5000元的薪水。
好景不常,阿嬤在2年前病逝,阿公也在今年2月離世,3名至親都不在身旁,她頓時間失去生活依靠。她心想,若是申請低收入戶證明,可減免學雜費,每學期就可省1萬多元;沒想到,女大生3度申請都被打槍,承辦人員告訴她,她有儲蓄險,2025年可領回一筆超過法令規定,每人動產額度的7萬5000元,且她失聯的母親名下不動產、動產、收入都會被列入計算,所以申請不了,總總原因讓她氣憤難耐,直呼「心好累」。
對此,高雄市社會局表示,社會局社福中心說明「社會福利申請規定」並提供「教育部弱勢助學金申請」資訊,該同學也同意社工協助媒合慈善單位,協助媒合助學金。
社會局指出,依據「低收入戶補助」依社會救助法相關規定辦理,家戶之所得、動產及不動產,都須符合相關規定,該同學的生母如有未履行扶養義務致朱同學生活陷困,社會局將依社會救助法539條款評估,不列入生母為應計算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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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局進一步說明,依據調查,該同學有投保儲蓄型或投資型等非保障型保險,需依保險現值列計動產,且保險可動用金額達一定數字,無法申請低收入戶。如經審核不符合低收入戶補助,本局亦會轉介其他民間資源協助。
事實上,高雄市公布低收入戶補助條件有4點,女大生則是因其中第3點不符合資格而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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