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出車禍靠自己!交警:屬私領域僅能幫忙蒐證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網路上近來一篇文章引發網友熱論,有民眾稱在校園出車禍,但報警後,警察竟表示「校內車禍是私領域,要交由學校處理」。原來,學校、醫院甚至是停車場的路,並不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規定的範圍裡,若發生車禍,不能比照一般車禍辦理。

發生車禍,直覺就要找交通警察,但有民眾在校園裡出車禍,車頭全毀,立刻報警處理,警察卻說「校園內的車禍屬於私領域,不歸交通法規」,他們只能測量完,把圖交給學校處理,民眾立刻發文PO上網,這樣的說法立刻引發討論。

▲校內車禍不算一般車禍,交警為便民僅能幫忙蒐證。(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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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新北市交通大隊事故處理組長李念峻表示,「這不屬於交通法規,如果民眾有需要,秉持為民服務,還是會去幫忙蒐證」。雖然有些學校的路長得跟一般道路一樣,但其實並不屬於一般道路,不在交通警察的管轄範圍,若民眾或學校報案,會變成由轄區員警到場幫忙蒐證,方便民眾後續處理,如果學校需要也會視情況交給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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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車禍交警會給研判表,找出肇事原因,還有現場圖、事故照片和訪談紀錄,不過,校內車禍不屬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員警就不會提供肇事研判表和訪談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