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台東一名14歲少女小方(化名)日前因和父親吵架,跑到祖母家居住,沒想到被祖母73歲的同居人阿勇(化名)猥褻,並威脅「敢說出去就殺了妳」,因為阿勇是部落頭目、教會執事長老,讓小方不敢吭聲,最後被輔導老師發現異狀才東窗事發。花蓮高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強制猥褻罪、恐嚇危害安全等共3罪,各判處阿勇有期徒刑11月及有期徒刑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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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內容,小方2020年4月和父親吵架,便氣得離家到祖母家居住,沒想到祖母的同居人阿勇有天獨自帶小方到山上的工寮,說要用尼龍繩替她測量胸圍和腿圍,還警告「女生不能刮除體毛,會越刮越粗」,接著把手伸進她褲中摸下體,阿勇看小方嚇得尖叫,竟還說「猴子、山豬都在我們的山上,不要講話,不然打死」。
阿勇事後某天又進入小方房內摸她大腿,為了避免讓同住的兒子察覺,他要小方移動到廚房,最後熊抱強吻得逞,並恐嚇「說出去會殺了妳」,還變本加厲在屋外的空地摸小方胸部及下體。
小方當晚忍不住和友人抱怨此事,並傳送自殘割腕的手部照片,小方指出,阿勇在村裡威望很高,是部落頭部又是教會執事長老,她怕說了也沒有人會相信她,而且最初是她決定離家出走,怕被別人笑活該。
小方多次遭阿勇猥褻,整隻手臂都是自殘的傷口,有天在和輔導老師談話時,竟然正好碰到來學校問事的阿勇,讓小方崩潰大叫,整件事才東窗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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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勇到案時否認犯行,還說自己已經74歲,和小方相差50歲(以上)根本不會有性慾。台東地院法官則根據小方說詞,再加上友人、師長的指證,判決阿勇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強制猥褻罪、恐嚇危害安全等共3罪,各判處有期徒刑11月及有期徒刑3月。阿勇不服上訴,花蓮高院則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