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一陳姓女子於今年春節年假回娘家過年,卻在酒後和母親起爭執,憤而拉扯母親的氧氣罩,讓她重心不穩摔得滿臉血後,又用腳踹斷她肋骨,導致母親送醫急救後,11天就不治身亡,陳女也被檢方偵查起訴。高雄地院審理,審酌她犯案時因精神障礙降低辨識能力或其他心智缺陷,可減刑,判陳女犯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處4年6月徒刑,執行完畢再入院治療3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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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陳女於今年1月29日回娘家和68歲的母親、女兒一同過年。陳女明知母親已年近68歲,患有高血壓、糖尿病與肺部纖維化,在家需要需戴氧氣面罩,才能維持正常呼吸,身體相當虛弱,卻在晚間酒後與她爭吵,情緒失控的拉扯陳母的氧氣罩,使陳母因掙扎而重心不穩,跌倒在地,陳女見狀仍怒氣未消,再用腳狠踹陳母胸部2腳,造成陳母肋骨骨折、血胸等傷害,陳母滿臉是血卻無力反抗女兒,只能自己打119求救,送醫後因傷勢併發肺炎及敗血性休克,住院11天就不治身亡,經檢察官相驗後,偵查起訴陳女。
全案審理時,陳女承認犯行,自述父母從小離異,青少年時期有遭不當對待的創傷經驗,她和母親關係疏離、對她有恨,也恨自己過去得工作幫她還賭債,20歲上班後開始喝酒,每天可以灌到2大瓶高粱來自我麻醉,2019年婚後受丈夫影響開始吸毒。此次回去過年前有吸毒約1個月,仍留有毒品的影響,1個人時有幻聽、多疑與被害感,回去過年後又有喝酒,犯案當時人不是很清醒,對所發生的事記不清楚。
法官認為,陳女明知陳母身體病況,仍下重手導致她身亡,實屬不該。審酌她自幼未能感受到親情連結、成長期間又未獲同儕正向對待,終致患有憂鬱症,加上濫用酒精、毒品等交互作用影響下,呈現精神狀況不佳、幻聽情形出現,缺乏現實感,足認陳女在犯案當下,的確因此導致其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降低,依法減刑,依陳女犯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處4年6月徒刑,執行完畢再入院治療3年,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