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國道二次事故頻傳,死傷逐年攀升,交通部預告修法,明訂反光背心112年7月1日起將納入新車標準配備才能申請牌照檢驗,發生車禍或車輛故障,駕駛人離開車輛需穿戴反光背心,不過相關法規僅規範新出廠新車,舊車則鼓勵車商在駕駛人回廠保養時贈送反光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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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高速公路局統計,110年國道共發生6件因二次事故致死之交通意外,造成7人死亡,5人受傷;今(111)年1月到5月類似事故計發生2件,造成2人死亡,9人受傷,比去年1月到5月二次事故致死1件1死0傷增加。
交通部昨(10/25)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比照故障三角標誌,明訂新車隨車要有符合國家標準的高可見度服裝等反光服裝或背心,112年7月1日起上路。
交通部表示,參考部分歐盟國家規定及經驗,汽車置放及離開車輛穿著反光背心對於降低二次事故傷害有明顯之效益,爰修正第18款,增訂自112年7月1日起,汽車申請牌照檢驗時應備有符合國家標準或其他等同標準之反光服裝背心,供車輛發生機件故障或事故時,處理放置車輛故障標誌人員離開車輛時穿戴,提高環境識別度,提醒後方用路人注意避免碰撞造成事故傷害。
交通部監理科長趙晉緯指出,112年7月起要求新車出廠隨車就要有反光背心,但舊車沒有強制,交通部也已跟車商討論過,車商也願意配合,當舊車駕駛人回廠保養時,車商會提供反光背心做為保養贈品,目前反光背心價格約在300到500元不等,鼓勵車商用此方式,也是鼓勵用戶回原廠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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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晉緯強調,112年7月起,新車要配置反光背心才能申請牌照檢驗,若沒有配置,將無法申請牌照,不過初期針對駕駛人在車禍或車輛故障離開車輛時需穿戴反光背心,將先採宣導,讓民眾知道下車穿起反光背心可保護自己,避免二次事故,若駕駛人不使用,坦言目前沒有罰則,等到反光背心普及後,才會評估是否需要修法增訂罰則,目前將透過多元管道宣導,鼓勵民眾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