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子皓/台北報導
新北一名陳姓女子懷疑與前男友會分手,是因劉姓女保險員介入,於是在臉書「爆料公社公開版」社團PO出劉女的相片,發文指稱劉女是「小三」,還說「別跟劉女買保險,她不只要錢,還會偷走男人」,遭劉女提告求償。刑事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陳女2月徒刑定讞。民事判陳女要賠償5萬5千元。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判決書指出,陳女不滿劉女介入感情,在2020年5月間於臉書「爆料公社公開版」社團,PO出劉女照片,發文指控劉女是「小三」,又說「女人注意點,你身邊有買這人保險,小心她賺你錢也一邊偷你男人」,甚至還說「跟她買保險就能上她」、「叫她別再四處當小三、同時交往三四個,有夠髒的女人」。
劉女認為,「爆料公社公開版」將近有259萬人,其中還有不少熟人在裡面,陳女卻將她的照片PO出,發不實的言論指控她,造成她身心焦慮、無法工作,因此向陳女提告。
刑事的部分,二審法官認為,陳女僅因感情糾紛,為抒發怨氣,竟在臉書社團張貼足以損害劉女名譽及隱私的內容,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陳女有期徒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民事部分,法官認為,陳女的發文,會讓網友對於劉女與異性交往的態度產生負面觀感,又用「渣女」、「有夠髒的女人」等負面用語指涉劉女,足以貶損劉女的社會評價,判陳女要賠償精神慰撫金5萬5千元,可上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