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警員在執行酒測路檢勤務,發現1台自小客車形跡可疑,上前盤查車上4人,其中1人因案遭通緝,且未入監執行,身上還搜出小刀,車上還有狼牙棒,最後該名通緝犯全部坦承刀械、狼牙棒為自己所有,訊後依規定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21歲的何姓男子,在日前與朋友開車前往南港區找人,卻被警方攔查車輛,何男謊報身分證字號,在警方追問之下才吐露身份,發現何身揹4條通緝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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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姓男子遭桃園地檢署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但繳不出錢來,又不想進去坐牢所以跑路,另外在高雄地院、新北地檢署以及台南地檢署分別有妨害秩序、傷害等案件,均未到案開庭,也都被發布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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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何姓男子身上找到一把小刀,又在車內扣到50公分的狼牙棒,何姓男子聲稱是要防身才攜帶,何姓男子也直接把罪名扛下,遭警方依社維法移送簡易庭裁處,另通緝部分再分別解送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