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弊案31日上午召開準備庭,在洗錢7千8百多萬元、財產來源不明罪部份,林姿妙答辯時否認犯罪,強調是20多年來的債務循環累計所致,她是清清白白的,而且沒有人頭帳戶,若她有罪,那檢方所指的人頭帳戶為何都沒起訴?有關起訴書的洗錢相關資料附表,林的律師答辯說,因多年來金流明細多,須再一一確認,之後再向院方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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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地檢署2022/08/23起訴宜蘭縣長林姿妙等15人,起訴分成4案:第一,羅東公正段1558地號土地違法農地農用做出免予課徵土地增值稅112萬6803元之處分。第二,羅東鎮東榮2段98地號地主同意繼續無償出借該土地,作為2020年韓國瑜選總統、呂國華選立委的聯合競選總部使用,導致林姿妙、前立委楊吉雄獲免除重新搭建2020年總統立委大選的競選總部約240萬元利益。
第三,羅東公正段1558地號免課徵土地增值稅案,跨宜縣府局處違法多階段行政處分。第四,林姿妙與她助理張桂綾特殊洗錢案,林姿妙2018年擔任縣長至今,除了每月3萬元租金收入及15萬元薪資以外,自陳無其他收入,但7844萬元現金流無合理來源,與收入顯不相當。
在準備庭中,就洗錢7千8百多萬元、財產來源不明罪部份,林姿妙答辯否認犯罪的說,「是檢方扣我洗錢,我是冤枉的」7844萬元現金流,是20多年來的債務循環累計所致,欠債還錢沒有洗錢,沒有財產來源不明,沒有7千多萬元這回事。若她真洗錢,那檢方所指的人頭帳戶為何都沒起訴?
林的助理張桂綾答辯否認犯罪,她說,主要是每天在查閱林姿妙到期應付款後,向林報告,林會向債務人連絡,由她拿林開的支票向對方調錢,對方會先扣利息再交付錢或給支票由她領錢,再由她存入林的帳戶內,是借錢不是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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