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爽玩「殘廢澡、水中簫」 妻勾小王滾床...上法院互相傷害

▲人夫控告妻子外遇,遭妻子反告買春,還跟朋友討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人夫控告妻子外遇,遭妻子反告買春,還跟朋友討論「殘廢澡」、「水中簫」。(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翁子皓/高雄報導

黃男與陳姓老婆感情生變,遭老婆冷漠對待,後來他發現老婆竟與陳男同遊花東,一同過夜,讓他氣得提告。不料,陳女拿出LINE截圖,指控黃男買春,愛玩「殘廢澡」、「水中簫」。法官認為,夫妻2人互相侵害配偶權,判黃男要賠老婆30萬,陳女要賠老公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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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黃男指控老婆2016年間突然搬回娘家居住,此後他常遭受老婆漠視及疏離,還收到對方傳訊息表示「不適合」、「不用勉強」,讓他長期承受老婆的冷暴力,內心痛苦不已,後來他發現老婆與陳男一起同遊花東,做出十指緊扣牽手、親密擁抱自拍等舉動,還一起到民宿過夜,讓他氣得對2人提告,求償200萬元。

陳女表示,老公婚後忙於家族事業及加水站業務,假日常出海釣魚,鮮少撥空與他跟長子相處,後來她無法兼顧工作及照顧2名幼子,無奈之下,只好回娘家,請家人幫忙照顧。

陳女還拿出LINE截圖當證據,指控老公與朋友討論買春事宜,老公的朋友傳了一張網頁截圖,裡面有名女子身著情趣裝扮,並於標示其身高、體重、罩杯,還記載基本服務項目為「殘廢澡」、「按摩」、「小親親」、「水中簫」,收費方案為「30分/1S/2500社2300(會員價)」、「50分/1S/2900社2700(會員價)」,並寫道「禁入珠、酒客、皮膚異常、錄影拍照」,朋友還向老公詢問「你要幾分」,老公以「50」、「才夠」等語回應。

法官調查,陳女與陳男有不正常男女關係,因此判陳女要賠老公15萬元,而陳男因沒證據顯示他知道陳女已婚,因此判免賠。黃男則被法官查出,確實多次買春,遭判賠30萬給老婆,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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