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子皓/彰化報導
彰化陳姓男子今年6月無視保護令限制,在KTV包廂內咬傷年僅1歲的兒子,之後又到老婆的住所破壞,拿玻璃杯丟擲老婆,還把妻、兒壓在床上,導致老婆頸部、背部擦傷。彰化地院依違反保護令罪,判處陳男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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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41歲陳男因曾對老婆與兒子家暴,因此老婆和兒子都被核發保護令。沒想到,陳男今年6月4日晚上,在KTV包廂內故意咬兒子,造成兒子左臉頰、前胸、上背、上臂受傷。
陳男5日凌晨又跑到老婆的住所,惡意破壞老婆工作室洗手檯,還朝老婆丟擲玻璃杯,導致老婆頸部和腳被玻璃碎片劃傷,之後還把老婆與兒子一同壓在床上,導致老婆頸部、背部擦傷。
法官認為,陳男有公共危險、傷害致死、擄人勒贖前科,行為不佳,如今又無視保護令,傷害老婆與小孩,因此依違反保護令,判處陳男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