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怡萍/南投報導
一名周姓男子在交友軟體上認識13歲國中男生小克(化名),竟邀他逃學翹家與他同住,期間又幫小克打手槍、發生性行為,後來被小克媽媽知情後告上法院,周男辯稱小克自己說他已成年、外表又成熟看不出來,但小克翹家當天是直接穿著國中制服去找周男,應可知道小克僅為國中生,法官打臉他的說法,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性交罪,處有期徒刑5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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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周男在2019年10月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小克,2人聊了半後,周男竟誘拐小克逃學,並翹家至他租屋處暫住,小克2020年3月18日上學途中,身上穿著制服、學校也不去了,直接翹家去找周男,期間周男就替小克打手槍、並與小克偷嚐禁果,小克住了9天後終於回家,並向媽媽說明了一切過程,媽媽氣得對周男提告。
周男被逮後坦承不諱,但他表示不知道小克才13歲,小克自己說他已經成年、又穿著便服來找他,根本無法判斷小克實際年齡。
但小克說,他翹家當天直接去找周男,身上還穿著國中制服,期間也沒有回家換衣服,所以周男知道他在XX國中上學,媽媽也同樣表示他兒子出門與返家時,都穿著國中制服。
法官認為,小克穿著國中制式服裝與周男見面,應可預見小克為未滿16歲的年紀,又避重就輕強調小克外表較成熟難以識別,認為周男故意趁對方年紀尚輕、思慮未全,犯後又未與小克及媽媽和解,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性交罪,處有期徒刑5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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