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塞嘴+領帶綁手腳」性侵友人 淫狼詭辯:我用嘴幫她排尿

▲謝姓男子去年6月間認識15歲少女,卻誘騙至摩鐵開房,以情緒用品跳蛋挑逗後發生性行為,事後總共發生3次性行為挨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男子用領帶綑綁女友人手腳性侵,事後竟辯稱是在用嘴幫對方排尿。(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翁子皓/台北報導

新北市周姓男與女性友人小花(化名)發生爭吵後,竟將小花強壓在床上,用領帶綑綁對方手腳,以布塞住對方嘴巴後,性侵對方得逞。他在法庭上受審時,竟聲稱小花排尿不順,自己才建議用嘴巴吸吮,幫她排尿,台北地院近日審結,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周男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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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男去年4月8日晚間11時許在租屋處,與女友人小花發生爭吵,見對方打算離開,憑藉體型優勢把她強壓在床上,見小花不斷掙扎,竟拿出領帶綑綁對方的手腳,又拿布塞住小花的嘴,讓她無法求救。周男動手打昏小花後,小花昏迷中感覺腳趾遭人吸吮,而恢復知覺,醒來發現周男親吻自己下體,還用手指性侵。

周男犯後否認犯行,供稱是小花不斷打他,不得已才綑綁對方,後來因小花排尿不順,才建議小花,讓他用嘴巴吸吮的方式,幫她排尿。

法官認為,周男的行為,導致小花承受終身難以抹滅的陰影,而周男事後否認犯行,還辯稱是在幫對方排尿,毫無悔改之心,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周男有期徒刑5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