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曾獲電視金鐘獎殊榮的節目女主持人,前年突遭媒體報導「表裡不一」、「雙面人」,女主持人不滿控告曾共事的鄭姓攝影師涉嫌誹謗侮辱,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鄭男曾在臉書闡述親身經歷,抒發不滿情緒,女主持人身為媒體公眾人物,雖然看了覺得不舒服,也應有較高容忍義務,且媒體報導內容多非鄭男受訪發言,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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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的女主持人多年來參與製作、主持紀實節目,將許多國內外自然環保、人文變遷的現況傳達給電視機前觀眾,節目經常獲得提名、入圍電視金鐘獎、吳舜文新聞、社會光明面新聞報導、卓越新聞等獎項,並曾有多次獲獎紀錄。
鄭姓攝影師則在2019年9月到12月,參與女主持人的節目拍攝工作,2020年9月初,鄭男多次在女主持人的個人粉絲專頁下留言,質疑女主持人沒有說實話,直指節目並沒有冒著生命危險做任何拍攝,女主持人疑因踩踏珊瑚礁被管理員吹哨子,還要工作人員當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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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3日,網路上出現標題各為「攝影指控浮誇『台版艾倫』主持人表裡不一惹議」、「前攝影師爆料主持人是雙面人」,這讓女主持人再也忍不住了,不但公開說明事情原委,並提告指控鄭男除了涉嫌在臉書上誹謗,還示意記者撰寫不實報導,損害她的名譽。
鄭男到案坦承那些臉書發文都是他寫的,辯稱他只是覺得在職責和信仰上必須講實話,像是他覺得在野生動物園拍攝根本沒有生命危險,另外在非洲要拍攝1名小孩子的畫面時,需要先把小孩子抱起來,女主持人就有個表情比較後退,讓他感覺女主持人對非洲人似乎有點看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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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鄭男在臉書上提到奴隸部分,他有時候會做一些額外的事情例如拿包包、打包行李等,如果超過負荷,他會向女主持人反映,但女主持人當下也沒說什麼。而針對2篇目前已下架的新聞報導部分,鄭男否認只是記者撰文批評女主持人,且包括「雙面人」等內容,都是記者自己寫的。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女主持人身為媒體公眾人物,言行舉止的自我要求標準,較一般人高,而鄭男在臉書上的發文內容,並未以粗鄙文字辱罵女主持人,雖然用字遣詞隱含鄭男個人不滿情緒,讓女主持人感到不快,但鄭男闡述的是個人所見所聞,應屬可受公評之事發表意見,且根據記者採訪紀錄顯示,大部分內容並非鄭男受訪所說,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鄭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