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度遭「屎尿水」灌門縫!台中女嚇壞急報警 真兇竟是樓下鄰居

▲▼住戶,鄰居,門縫,門口,鎖門。(圖/翻攝自Pixabay)

▲男子不滿樓上住戶噪音,又害自家天花板經常漏水,竟裝屎尿水灌進鄰居家門縫。(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黃資真/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72歲林姓老翁質疑樓上住戶地板龜裂、水管破損,導致自家天花板經常漏水,又經常製造噪音,1個禮拜內竟3度持疑似裝有尿液或糞水的寶特瓶,倒進鄰居住處門縫,鄰居嚇得報警處理。雖林翁辯稱倒的是茶水,但台中地院仍依恐嚇危安罪將他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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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林翁與蔡女為某社區大樓的3、4樓鄰居,但林翁認為蔡女地板龜裂且水管破損,害他家裡的天花板經常漏水,還刻意在凌晨製造噪音,因此在去年5月31日、6月4日、6月5日凌晨,持疑似裝有尿液或糞水的保特瓶,傾倒於蔡女家門口門縫,進而流入家裡。

蔡女見不明液體流進家中,擔心人身安全,決定報警處理。警方經調閱監視錄影器畫面,循線查獲嫌犯正是住在樓下的林翁,依恐嚇危安罪起訴。

林翁被逮後坦承的確有把液體倒在蔡女家門,但倒的是「茶水」,而且之前就有警告過蔡女如果再製造噪音,就要去她家倒茶水,但沒有恐嚇的意思。不過,擔任該社區的物業管理公司林姓主任表示,不記得林翁曾要她轉達此事。

法官認為,林翁刻意於凌晨時至鄰居住處傾倒不明液體,顯然已有暗示對方住處恐隨時遭不明人士傾倒不明液體,一般人見狀,當下自然驚恐萬分,使人心生畏懼,因此依恐嚇危安罪判處林翁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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