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釀3死「大姊」沒錢找律師!30歲蛇蠍女+2成員裁定羈押禁見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台版柬埔寨」求職詐騙釀3死, 士林地檢署與新北警陸續多波搜索,接連逮捕「茶董」、「蝦董」2大幹部。9日警方於基隆逮捕綽號「大姊」30歲傅女及2名吳姓成員,檢方複訊後依違反組織條例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今(10日)下午4時許召開羈押庭,庭訊約1個多小時,稍早訊問完畢,認3人涉違反組織等罪,且有滅證等,裁定3人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據悉,30歲傅姓女子在集團成員中輩分頗高,入行比茶董早,連氣焰囂張的茶董也尊稱她「大姊」,她除擔任面試成員,還負責審核、控管被害人帳戶等文書工作;另在內湖拘提到案嫌犯吳男(32歲)則遭茶董吸收為成員,在淡水據點負責毆打、下藥被害人;而在土城拘提到案嫌犯吳男(27歲)則涉及協助南投棄屍部分;後通知到案陳姓男子(32歲)受茶董指示負責承租淡水、中壢二處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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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傅女比茶董早入行,除擔任面試成員,還負責審核、控管被害人帳戶等文書工作。(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3人及相關卷證移送地院後,下午4時許召開羈押庭,3人及其家屬均未替他們選任律師,但3人涉犯重罪,為保障人權或冤案發生,因此法院認應有辯護人替他們辯護,則由法院指定律師替3人義務辯護。另外,該詐團所有裁定羈押人當中,僅有茶董陳樺韋有選任律師。

庭訊約1個多小時結束,合議庭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私行拘禁致死等罪,嫌疑重大,且均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反覆實施之虞,裁定3人羈押禁見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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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援救出58名被害人,3人不幸死亡,前後32人落網、到案、24人被羈押,1人5萬交保、3名少年移送少年法庭、2人請回,全案有望向上追出大咖並進入「收尾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