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網友昨日(10日)上網PO文抱怨,外送點了一碗虱目魚肚粥,沒想到卻是臭酸的,害他吃到食物中毒,坐救護車到醫院挨了兩針,店家卻坐視不管。接著,受到指控的店家親自現身留言公開真相,結果風向整個大逆轉,網友們也紛紛留言力挺店家,認為如果真的是食物中毒,根本不可能在2分鐘之內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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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臉書「爆料公社」的文章中提到,10日透過外送平台點了一碗虱目魚肚粥,吃了幾口卻出現身體不適的狀況,到醫院檢查發現是食物中毒,店家卻連一句對不起或抱歉都沒有說,「臭酸掉的食物不承認沒關係,我明天請衛生局的人員去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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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文章公開之後,店家很快便出面回應,並於原PO的文章底下留言還原當天的事發過程。店家提到,原PO將虱目魚肚粥拿回來說餐點臭酸,要求他們吃看看,「想問各位,現在疫情那麼嚴重,誰會去吃別人吃過的食物?當下他一直說我們不處理,強迫我們要吃,老闆娘也說好她吃,因為我們平常自己都有在吃,確定魚沒有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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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接著說,店裡使用的魚都是當天宅配冷凍車送來的,當時有很多客人在場,其中一名客人自願幫忙試吃「被認為有問題的魚」,確定魚沒有問題之後,當下也明確告知原PO,如果有疑慮,現場可以馬上再煮一次給他看,結果原PO很生氣丟下一句「現在就是不處理是吧」,然後人就走了,他們實在不明白所謂的「不處理」到底是什麼意思。
其他網友看完原PO的文章和店家的回應,大多都選擇力挺店家。原PO則馬上把第一篇文章刪除,隨後又PO文表示,「店家不想道歉就算了,還有臉皮在底下留言,呵呵。既然店家不想和解那就不用了,坐救護車到醫院總共挨了兩針,一針抽血、一針止痛消炎,接著看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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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網友們看完原PO的第二篇文章,仍選擇力挺店家,並紛紛留言提出質疑,「晚上11點58分吃,凌晨0點發文食物中毒,真是太神奇了」、「自己的前一篇(文章)店家已回應,還自己刪文,是在糾結啥」、「消炎止痛?食物中毒打的會是抗生素,再來不管是急性腸胃炎還是食物中毒,都是食用餐飲後1至2小時或48小時內才會發作,2分鐘(發作)是被下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