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韻如/花蓮報導
台鐵408次太魯閣號2021年4月2日發生出軌事故,造成49死、213人輕重傷。全案歷經一年多審理,主嫌李義祥被判過失致死5年、採購法3年,合併判處7年10月徒刑,移工華文好則無罪。判決結果出爐後,被害人家屬氣憤表示難以接受,「造成49條人命死亡,只依過失致死罪判了5年的刑度,一條人命1個多月?」後續將會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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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故共造成49死、213人輕重傷,讓家屬悲痛不已,而法院今日審結,罹難者家屬昨日重返事故現場悼念,一行人面對大海靜默悼念大約半個小時。「太魯閣的眼淚」自救團體發言人王薇君表示,每一次的審理對家屬們來說都是將傷口再一次撕開,希望司法能還給他們正義,不要再讓類似的憾事發生。
不過,今日判決結果出爐,釀成事故的主嫌李義祥被判過失致死5年、採購法3年,合併判處7年10月徒刑。
對此,被害者家屬團體「太魯閣的眼淚」在臉書發文表示,對於這樣的結果,「我們很難以接受。」貼文中寫道,太魯閣發生至今590個日子,家屬仍難以相信,明明是一場可以不要發生的意外,卻奪走了他們最愛,「無論日子如何絕望與椎心,我們始終對於司法有一絲的寄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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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的眼淚」表示,他們知道法院很努力把每一個認定有罪的被告刑度都判到最高,「但我們很難以接受。」尤其是華文好無罪的部分,他與李義祥用著極其危險的方式拉動大貨車,進而造成大貨車掉落邊坡而釀災,但卻是無罪,「這樣的判決結果在告訴台灣社會,未來工程的施作者也不用兢兢業業地注意工地安全,可以像本案華文好一樣草率行事,這樣的結果不用說是我們被害人,相信整個台灣社會都是很不能接受的。」
「太魯閣的眼淚」提到,李義祥被判刑7年10個月,最終執行刑還比不在場的被告(台鐵工程司潘堂益被判刑8年10月)還要低,法院沒有採納家屬主張應以殺人罪審理判決,而李義祥於事發後沒有為任何積極救助、在場冷眼旁觀的行為不成立肇事逃逸罪,「我們也難以接受。」
「太魯閣的眼淚」悲憤表示,這起事故造成49條人命死亡,卻只依過失致死罪判處5年的刑度,「一條人命1個多月?」因此,他們將會提出上訴,繼續強力主張李義祥涉犯的是殺人罪,「也要告訴天上 49 位天使,我們不會放棄為您們討公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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