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怡萍/台中報導
劉姓男子在台中水湳市場裡,看到一名媽媽轉身正在挑水果,竟偷偷摸摸上前、朝坐在她身後機車的6歲女兒下手猥褻胸部,媽媽及時發現後氣炸報警,劉男辯稱「是想送女童佛珠」,但法官不相信這個說法,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意圖性騷擾罪,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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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表示,2021年11月21日上午,她騎機車戴6歲女兒到水湳市場買菜,在水果攤前面挑水果時,讓女兒坐在機車上等候,不過也才轉身30秒的時間,竟有一名詭異中年男子悄悄靠近她女兒,還伸手來回摸她胸部,她回過頭剛好目擊噁行,氣得抓住他衣服並報警處理。
被逮的劉姓男子一開始向警方供稱,他看到女童乖巧坐在機車上,是想送她佛珠,媽媽看錯以為他要摸女童;但後來劉男改口說他是要買水果,他沒有故意站在女童旁邊;接著劉又辯稱,他當時是因為人潮太多,才站到女童旁邊,沒有要送女童佛珠,檢警認為他說法不一、又與女童素不相識,不可能無故要送她東西,說的都是狡辯之詞。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43歲劉男才因公共危險案件,遭判6個月後服刑出獄,才經過1年又犯案,且對年僅6歲的陌生女童隨機下手,否認犯行,也沒和解,依法加重其刑,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意圖性騷擾罪,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