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人豪/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林姓女子控告父親性騷擾,稱被父親說「毛不會再長了」、「沒關係,只要漂亮就好啦」,並且還摸她頭髮,法院認為林父不構成性騷,日前一審判決林女敗訴,父親反控女兒誣告,認為受有精神上之痛苦,求償3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認為,無證據顯示為誣告,不構成侵權行為,判林父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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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內容,林女稱2019年5月至7月間,被父親說「毛不會再長了」、「沒關係,只要漂亮就好啦」、「妳毛好長喔!背部的毛還會分岔真恐怖」,同年10月還被父親摸頭髮性騷擾。
法官認為父親雖對林女的體毛表示意見,難以認定與性或性別有關,而未經林女同意就碰觸她頭髮,也不構成性騷擾。
父親也控告林女,從2015年起多次控告他公然侮辱、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罪名,但都是不起訴或是申訴不成立,林女多次涉嫌誣告,造成他身心俱疲,長期失眠,受有精神上之痛苦,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
此案審理時,林女沒出庭也沒提出書狀答辯,法院認為,父親主張林女是故意虛構事實提出訴訟,但父親沒辦法證明林女是虛構不實資料誣告他,認為賠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部分沒有理由,應予駁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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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林女曾向桃園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申訴父親上廁所時,手握生殖器朝她方向看、用意淫的眼光看她、注視她穿著短褲時外露之腿部等行為,因無其他證據佐證確實發生,而衡酌雙方平日父女關係不良,因此桃園市政府最終以申訴不成立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