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制度始於其他立委辦公室」 高虹安:我並沒有壓榨助理

▲高虹安。(圖/記者屠惠剛攝)

▲高虹安。(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近日陷詐領助理費疑雲,有媒體今(14日)在報導中曝光吹哨者提供的13頁「密帳」,顯示高助理的薪水疑遭「低薪高報」,薪資差額跟加班費得繳至辦公室作公積金。對此,高虹安回應,公費基金制度並非她的辦公室發明,而是延續過去其他立委辦公室的制度,而這些辦公室規定都是助理同仁一起討論,她並沒有壓榨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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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週刊》14日報導,指從吹哨者提供的13頁薪資內帳明細中發現,高虹安不只涉嫌詐領助理加班費,連助理本薪也疑低薪高報,薪資差額跟加班費被要求繳至辦公室作公積金。報導也指出,經交叉比對,2020年2至12月,共4名高虹安助理、總計23筆的每月應退款金額,與公積金帳本的入帳金額完全相同,11個月合計至少60萬元。

高虹安14日下午再度親上火線召開記者會,針對國會辦公室公積金制度,高虹安舉前立委吳成典助理費爭議的判決書,指出內容中包括立法院的函示,已解釋立院助理費如何運用有給立委彈性;判決中,明確寫道立委公費助理部分,沒有限定公費助理相關應聘資格,包括工作職掌、薪資數額,都是委員自行決定,所以除非是虛報,也就是人頭助理,否則實質工作是沒有人頭詐領問題。

高虹安說,判決書中也寫,被告人助理費到薪資帳戶後,是全數捐到立委服務處跟新金門聯誼會,但立法院跟議會不同的是,立法院是薪資直接進入助理帳戶,後續助理如何處理所得,這是助理自由意志,另問政相關業務支出有核銷性質,所以這件事在高院獲判無罪。

高虹安也提到,立法院也多次函釋來解釋公費助理使用要點,第一、勞雇關係部分是委員跟助理合意就成立,由立院編列預算支應;第二、助理工作、地點都是委員自訂標準;第三、薪資直接列入助理帳戶。說到此,高虹安強調,「我本人絕對沒有脅迫、強迫任一助理繳納款項至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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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用公積金來代墊私人支出,高虹安出示兩張LINE截圖,一張是高剛成立辦公室時,就跟助理表示,若有人幫她墊錢買東西,要找行政主任登記,而另一張則是高向助理說「可以誰幫忙轉帳嗎?我再給XX(指行政主任)錢。」高虹安說,如果她今天真的覺得公積金為個人使用,何必提醒助理要請款?如果助理代墊她私人費用,她都會要求要定期請款,而她也會繳回助理代墊的錢。

高虹安向其辦公室同仁、受牽連的朋友說抱歉,並指出,公積金制度非她辦公室所發明,而是延續過去其他立委辦公室的制度,而這些辦公室規定都是助理同仁一起討論,她並沒有壓榨助理。

媒體詢問,都沒看過Excel 會公布實際薪資來往的資料嗎?高虹安表示,她確實會有辦公室助理當初敘薪的多寡,待遇跟獎金會有一個數字,據她所知這樣的記帳,「雖然我沒有看過」,但她知道可能會有約定成俗的制度,像加班費或獎金回捐公積金,但記帳內容她沒有看過;而當助理有代墊費用要請款,確實會拿一個表格給她看。

媒體也問,助理實際領到薪水跟報給立法院薪水一樣的嗎?為什麼加班費要上繳當公積金?高虹安回應,有些助理曾待過其他委員辦公室的經驗,所以成立這制度,約定好某部分加班費等是不是要捐出來,但這件事她從來沒脅迫或強迫大家要做這件事,「可是我知道他們有做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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